医用气体系统:气体区域报警器验收标准-技术文章-医用气体系统-医用中心供氧系统-医院医气管道系统工程设计安装-康护供氧系统-主营业务:医用气体系统 医用病房呼叫系统 医用净化系统
 
 
技术文章

医用气体系统:气体区域报警器验收标准

时间:2025-06-06


1. 验收步骤:

(1) 验收标识、随机文件;

(2) 验收设备的功能和安装应符合《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》 GB 50751—2012的要求;

(3) 设备性能验收;

(4) 验收记录。

2. 检查与测试:

(1) 检查报警面板标识,应注明:监测区、气体类型、压力单位(PSI/kPa/bar)。

(2) 功能及安装位置:

         1)  检查区域报警器,应有开关、消声按钮、电源插座和备用电源;

         2)  检查区域报警器应安装在护士站或临床工作人员容易观察到的区域。

(3) 性能测试:

         1)  检查各压力传感器,应与显示面板上显示的气体类型相对应,避免气体传感器与显示面板交叉错接。

         2)在额定压力下设置报警器的高低报警点±20%以上,观察报警显示面板显示数字是否发生变化,并能发出报警声。

         3)测试所有视听信号显示:(报警)红色;(正常)绿色;(警告)黄色。在报警的情况下,红灯会闪烁并发出报警声。取消声音报警将停止发出声音报警,但红灯将继续闪烁,直到故障排除。如果有多个气体报警,报警声提示最后一个故障报警。提示蜂鸣器报警可调:70dB、80dB、90dB 。检查报警静音后,新报警应能自动启动。

        4) 改变报警重复间隔的时间,观察报警器可按规定时间报警。

        5) 安装报警远程传输功能,检查报警信号传输的正确性(本次检测可与报警系统联动验收同步进行)。

(4) 气体区域报警器的试验可与本指南7中的报警联动验收同时进行。

3. 验收记录:

填写验收记录。





分享到:
首页 |  关于我们 |  产品中心 |  服务与支持 |  服务案例 |  新闻中心 |  联系我们 | 
技术支持 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