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用气体系统的施工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: - 施工企业、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证明与执业证书。 - 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。 - 压力管道与设备已按有关要求报建。 - 施工材料及现场水、电、土建设施配合准备齐全。 - 医用气体器材设备安装前应开箱检查,产品合格证应与设备编号一致,配套附件文件应与装箱清单一致,设备应完整,应无机械损伤、碰伤,表面处理层应完好无锈蚀,保护盖应齐全。 - 医用气体管材及附件在使用前应按产品标准进行外观检查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 - 所有管材端口密封包装应完好,阀门、附件包装应无破损。 - 管材应无外观制造缺陷,应保持圆滑、平直,不得有局部凹陷、碰伤、压扁等缺陷;高压气体、低温液体管材不应有划伤压痕。 - 阀门密封面应完整,无伤痕、毛刺等缺陷;法兰密封面应平整光洁,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。 - 非金属垫片应保持质地柔韧,应无老化及分层现象,表面应无折损及皱纹。 - 管材及附件应无锈蚀现象。 - 焊接医用气体铜管及不锈钢管材时,均应在管材内部使用惰性气体保护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 - 焊接保护气体可使用氮气或氩气,不应使用二氧化碳气体。 - 应在未焊接的管道端口内部供应惰性气体,未焊接的邻近管道不应被加热而氧化。 - 焊接施工现场应保持空气流通或单独供应呼吸气体。 - 现场应记录气